法条是我的行为准则,逻辑是我的安全边界,你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意外和失控,可我心甘情愿沉沦﹣﹣陆沉。 我的人生在遇到林晚星之前,是一本逐条编纂的法典,我做事每一步都算好了后果,我的每个选择都避开了风险。 我信《刑法》里写的"罪刑法定",信《民法典》里的"公序良俗",信所有白纸黑字的规则,可是在某一个春天,不受任何规则的林晚星闯进了我的人生,手里还拿着电锯。从此我的预设、我的原则、我人生的法条,都被打乱了。 不知道有多少次,我嘴上对她说着法条,心中却想着你做什么我都陪你。我那么懂法律,却不懂怎么告诉她,我有多怕失去她。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六条写着,婚姻应当是双方自愿。晚星,我自愿为你打破所有的安全边界,护你周全,也护你的任性。 林晚星,你是我人生最意外的奖励、最失控的幸福。往后余生,我以《民法典》为誓,以《刑法》为诺,此生只做你一个人的军师。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