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想,我是什么时候爱上赵曼的,是故人重逢那刻荷包铃铛声,我转头看到她的背影时莫名的心跳,还是第一次与她吃饭,当着我同学的面,厚着脸逗她,喊她曼曼,她像小兔子一样吓了一跳对着我笑时,或者是她唯一的行李是那几棵小绿植的让我觉得鲜活动容时,我想了想,这些都不是。很多年后的清晨,她在做饭时,阳光洒在她身上,她回头叫我吃饭,我想一定是多年前她刚到上海的那个清晨,她穿着毛茸茸睡衣给我做凤梧雪菜肉丝面,她忙碌着的身影只为我那一碗面 ,而太阳恰好照到的她脸颊上的绒毛,挠的我心里发慌,那一刻没有人知道,她也成了我的太阳,那以亿为单位的别墅里飘着的味道,有对贫苦的回忆,对家乡眷恋,还有第一次我漆黑的世界里照射进的第一束光。 陈长治,是个被遗忘的人,这是我对这个人物的第一层理解,他的功成名就,他的偏执疯癫,隐藏不住藏在那种从小失去家人的孤独,他从村里的陈长治,走到了上海外滩的kris,那种被土地遗忘的自卑,在感情的世界里被忽视的状态,像藤蔓一样,在每个深夜缠绕着着他。 我试着去代入他的处境,试着去想,站在外滩最高处孤独惯了的人,遇到了心爱之物会是什么反应?不是小心翼翼地呵护,而是拼尽全力地抓住,就像他的生存方式一样简单粗暴,那怕他做了徐徐图之的决定,也抵挡不住肆意横生的疯狂,就像弹簧一样,压的越狠,弹得越高。 网上的很多评论说陈长治太偏执,太自私,在我看来陈长治不是一个典型的霸总,他甚至有些悲剧,一个人独孤了人生半程,才等到了赵曼,才学会了去爱,多么可悲啊!可幸好,陈长治最后还是等到了,我想他的生命是从被赵曼的爱填满才开始的,最会爱人的赵曼,救了一个小孩。 陈长治最真实的样子,应该是拨开表面上显而易见的疯批大佬属性,他只是一个渴望被爱、渴望拥有温暖的孩子,孩子会犯错,陈长治一样也会犯错,可这些,大概只有曼曼才能理解。 我从无人之境走到你身边,所听到的世俗非议,在你爱我之后都会消失不见。 陈长治用了很久学会了温柔,学会了爱人。 绵绵用力,久久为功。 人生缓缓,徐徐图之。 是陈长治,也是沉思。












